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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务/海事
港口经营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21-12-23 来源信息:市交通运输局
1、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2、 为旅客提供侯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3、为委托人提供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堆放、拆拼箱以及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等;4、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5、为委托人提供货物交接过程中的点数和检查货物表面状况的理货服务;6、为船舶提供岸电、燃物料、生活品供应、船员接送及提供垃圾接收、压舱水(含残油、污水收集)处理、围油栏供应服务等船舶港口服务;7、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