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期间,市区(县)两级交通执法部门纷纷行动,加大对水上交通的检查力度,全力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为广大群众的出行保驾护航。
市区(县)两级交通执法部门加强对客船、旅游船及营运渡口的执法监管。执法人员深入码头开展安全检查,对停靠船舶的消防设施、救生设备等进行细致检查,要求船舶负责人务必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定期维护保养相关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可用状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船舶救生衣配备不足、消防灭火器过期等问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安排专人跟踪复查,形成闭环管理。还积极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向船员和渡口周边群众普及水上交通安全知识,重点强调遵守航行规则、正确穿戴救生衣等注意事项,切实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加大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严查水运企业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查涉客运输船舶无证经营、带病营运、违规运输危险物品以及非法营运、超员超载、酒后驾船、超越经营范围、恶劣天气冒险航行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春运以来,全市开展水上交通执法检查45次。出动水上交通执法人员252人次,检查水运企业17家次,检查船舶95艘次。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全力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畅通的水上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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