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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133名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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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胡某通等133名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驾驶员存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的情形,经研究,决定撤销胡某通等133名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依法予以公告送达。当事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撤销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决定书》(地址:铜仁市交通运输局5楼道路运输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856-5222502)。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当事人尽快将证件交至各区(县)政务中心交通窗口,逾期或拒绝交回上述证件的,公告期满后将自动作废。

  如不服本撤销决定,当事人可在公告期满后六十日内向铜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撤销胡某通等133名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名单

铜仁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26日

撤销胡某通等133名出租汽车(含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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