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航务科

发布时间: 2024-05-16 10:27 字体:[] 打印本页

海事航务科工作职责


海事航务科负责人:卢朝彪,联系电话:0856-5212677,承担拟定海事行政、航道、水道运输、港口、船舶(含渔船)检验等相关政策、制度及标准等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负责海事行政、水路运政、港政和航道行政管理;按规定承担水路市场等管理工作;指导水路客货运输、港口、码头、船检、船员培训;承担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