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有效实施,进一步健全审查机制,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我局对2023年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了集中评估,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情况。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局党组专门部署,组织部门、科室认真学习公平竞争相关政策制度要求,强化思想认识、研究具体问题。二是抓好制度落实,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完善审查机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三是加强制度学习。认真学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对公平性竞争文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区分和准确把握,对公平性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进行了统筹和有效衔接。
(二)审查机制建设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局安全法规科牵头,相关部门、科室协同配合的审查机制,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强化公文起草部门、科室的“首责”意识,要求起草部门、科室严格按照标准自我审查,并同步制定了《铜仁市交通运输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审查范围、审查方式和审查程序。二是规定涉及公平性竞争的公文,须经局安全法规科会同法律顾问审核是否违反公平性竞争原则,做到应审必审,未进行审查的,不得提交局党组会集体决策。三是明确由局安全法规科牵头,每年开展1次集中评估,对存在影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依法进行废止或修改完善,逐年评估相关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一是重点做好增量审查。2023年我局印发公文33份,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公文共2份,分别为《铜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铜仁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铜市交发〔2023〕2号)《铜仁市交通运输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铜仁市特殊人群统一持卡乘坐公共汽车享受减免优惠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市交发〔2023〕8号)经审查,均没有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二是认真清理存量文件。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我局公布的规范性文件4份,未发现存在防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情况。
二、集中评估审查情况
(一)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清理主要依据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
(二)评估清理范围
对2023年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进行全方位清理评估,重点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各类安全生产文件等进行清理。
(三)评估清理审查标准
从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角度,按照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例外规定等方面进行评估清理。
(四)评估结果
经评估,我局现行有效的公平竞争审查后出台的文件均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形。
下一步,我局切实抓好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坚决破除影响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妨碍商品要素资源畅通流动障碍和隐性壁垒,积极在交通运输领域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