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一、修订背景
为建立健全我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反应机制,快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反应行动,及时搜寻救助遇险船舶、水上设施和人员等,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和财产损失,及时恢复水上交通正常秩序,保障水路畅通。按照《铜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结合铜仁实际,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对《铜仁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修订,经征求区(县)交通运输局和相关市直单位意见,并通过专家会讨论、合法性审查后,形成了《预案》(修订稿)。2023年4月21日,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研究审议了《预案》(修订稿),同意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二、修订依据
此次修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铜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10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编制的依据、目的、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事件概念和分级、分级应对与响应分级、应急预案体系等进行了说明,将水上交通事故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明确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相应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相应级别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部分是组织体系,对领导机构和指挥机构等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市直相关部门的职责,对现场指挥部的组织领导和各工作组职责进行了细化,更具有操作性。
第三部分是预防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对处置等内容。明确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监测体系,开展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定期排查、整改和消除安全隐患,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第四部分是险情分级与报送,对水上交通事故险情分级和信息报送时限、方式、要素等作出规范。
第五部分是应急响应和处置,对先期处置、响应措施、人员组织、应急行动终止、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作出规范。
第六部分是后期处置,对各项救助处置、后期调查评估作出规范。
第七部分是应急保障,对应急力量、装备、交通运输、医疗、治安、资金等作出规范,确保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部分是监督管理,对宣传教育、奖惩、培训、演练等进行规定,确保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能及时进行评估和修订完善。
第九部分是附则,对预案名词、预案管理等进行了说明,并明确预案具体解释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承担。
第十部分是附件,用表格明确了事故分级标准、专家库名单、事故预警级别及应对处置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