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铜仁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 |||||
| 编号 | 监管职责 | 监管依据 |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 监管事项 | 不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形 |
| 1 |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贵州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4.《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 5.《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 6.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 |
按《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贵,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 | 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实施有关道路运输市场准入。 2.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限期改正等。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经营许可或相应的经营范围。 3.负责职责范围内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与维护,及时检查并整改路面安全隐患。 4.在职责范围们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5.负责为本部门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1.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道路运输企业或人员予以准入许可的。 2.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未依法及时查处,导致重大安全风险或事故的。 3.未按职责对道路安全设施和路面安全隐患及时维护整改,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4.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
| 2 | 内河水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3.《贵州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4.《游艇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7号) |
按《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船长不足10米的乡镇自用船舶实行属地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由海事管理机构统一监督管理 | 1.负责内河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辖区内游艇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游艇船员证书(证件)发放,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监管执法,查处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3.负责船舶(含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 | 1.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未依法及时查处,导致重大安全风险或事故的。 2.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
| 3 | 交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
1.负责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有关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2.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监管执法,查处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 1.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未依法及时查处,导致重大安全风险或事故的。 2.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 |
| 4 | 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监督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贵州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
按《贵州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规定,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牵头协调等职责。 | 协调做好跨越航道的铁路桥梁区域、责任范围内上跨铁路道路桥梁和道路铁路并行路段安全防护设施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管理工作,设置并维护责任范围内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防撞设施、道路限高限宽标志;依法与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共同做好铁路道口安全监督管理。 | 1.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未依法及时查处,导致重大安全风险或事故的。 2.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
| 5 |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 |
1.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 2.依法查处相关安全生产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 1.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未依法及时查处,导致重大安全风险或事故的。 2.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 |
| 6 | 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591号) | 1.负责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2.负责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据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 1.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未依法及时查处,导致重大安全风险或事故的。 2.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 |
| 7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 |
1.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依法查处相关安全生产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 1.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未依法及时查处,导致重大安全风险或事故的。 2.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 |
| 8 | 烟花爆竹内河水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
1.负责烟花爆竹内河水路运输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依法查处相关安全生产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 1.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未依法及时查处,导致重大安全风险或事故的。 2.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 |
| 9 | 燃气运输安全监督管理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
1.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城镇燃气的道路、内河水路运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依法查处相关安全生产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 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未依法及时查处,导致重大安全风险或事故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