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08 17:21 字体:[] 打印本页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铜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铜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起步之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围绕“十四五”开局起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加强规划类信息公开。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公开工作。充实完善规划计划公开专栏内容,确保规划类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市人民政府网以适当方式归集整理各区县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主动公开的规划,更好引导全社会支持、监督规划实施工作。

(二)加强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打造“贵人服务”营商环境品牌,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以“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编制“全省通办”事项公开办事指南和审查要点,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办理。进一步畅通政府主要领导信箱、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确保企业和群众诉求限时回应、及时解决。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促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互联网+监管”系统(贵州)、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贵州省行政执法综合监督管理平台、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等各类监管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互联共享,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将双随机和其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统一向社会公开,实现已归集的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公示率100%、一致性100%。加强反垄断与反不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以公开促进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

(三)加强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等相关报表,持续推进部门项目绩效公开全覆盖。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四)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高中风险地区入铜人员物品排查管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接种、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提高疫情防控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实事求是、步调统一对外发声。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减少聚集、做好个人防护,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围绕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五)持续推进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点围绕推进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旅游产业化“四个轮子一起转”,以及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产业大招商、重点领域改革、对外开放、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深入解读,释放更多积极信号。

(六)持续优化政策解读方式。市县两级要参照《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制定操作性强的政策解读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责任,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统筹利用一问一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政策制定机关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全面梳理公布惠企利民政策要点,升级完善“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栏目,配套开展“场景式”解读,帮助企业和群众准确适用政策。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并精准推送适用政策。

(七)持续提升回应关切效果。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政府债务、欠薪欠资、经济金融、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政务舆情,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政务舆情回应避免转载无关信息代替政府自身回应,重大政务舆情回应要实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商业网站等多点联动,增强回应信息传播实效。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逐一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已作承诺的落实情况,维护政府公信力。

三、围绕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八)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9月底前,全市行政机关要将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要及时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扩大政府文件公开的范围和类型,切实解决公开文件缺号过多、范围过窄等问题。规范重点领域信息管理,对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进行升级改版,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召开会议、开展调研等工作动态和程序性报道原则上不在重点领域栏目发布。

(九)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巩固拓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加大“中国.贵州”统一移动应用平台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站内检索精准性,加强日常运维监管,不断提升办站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专题页面,确保不再单独办站的市、县部门和乡镇政府都有标准规范的公开平台。牢牢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监督、互动等需求,充实完善“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公开平台内容。行政机关在每个新媒体平台原则上只保留1 个主账号,在多个平台开设有政务新媒体账号又确实无力维护的,要及时关停注销,市直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至少应保留微博、微信账号。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情况要及时录入“贵州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十)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21年9月底前,各区县要结合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标准规范清单应用情况,对标准规范清单和各项制度机制开展一次集中修订。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情况,及时完善相应领域标准规范体系。2021年9月底前,各区县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全面完成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工作,持续推进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公开窗口建设,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十一)狠抓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用好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录入,丰富完善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库,增强答复及时性规范性。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按程序计收信息处理费。分级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项检查,推动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落实年报格式和内容要求,切实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

四、围绕抓落实强化政务公开指导监督

(十二)强化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本系统推工作、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严格对照第三方评估、专项考核的有关指标规范政务公开行为,发挥考核评估“指挥棒”作用。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十三)强化队伍建设。各区县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明确1—2人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人员发生变动,要第一时间报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保持公开队伍相对稳定。针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年内至少分级组织开展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十四)强化跟踪问效。各区县政府要按《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时间要求及时制定本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案),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在6月中旬前制定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配套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跟进督查。对2020年工作要点及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超期未完成或进度滞后的要立即着手整改。各地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