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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严打非法营运!这四名司机“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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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形势,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市县两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坚持疫情防控与打击非法营运两手抓,通过大数据研判和路检路查相结合,不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执法行动,查获了一批违法违规运营行为。快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一



2022年10月11日,铜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区执法大队在碧江区海螺水泥厂路段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贵D9xxxx大通牌小型普通客车,从石阡县城出发,共招揽6名乘客到碧江区。经调查,该车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石阡县行政区域内),所属铜仁市盛世通商贸有限公司石阡分公司,经营平台名称为“呼我出行”,本次未经过“呼我出行”应用接单经营。王某违反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对铜仁市盛世通商贸有限公司石阡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2022年10月19日凌晨,思南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接到举报,一辆涉嫌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号牌为贵D3xxxx小型普通客车已从广东出发返回思南县香坝镇。思南县执法大队迅速安排执法分队前往香坝镇与镇政府进行对接,摸排线索、商议共同打击。同时经疫情防控办排查,发现该车内一名乘客是红码,存在疫情防控传播风险,香坝镇政府立即通知该驾驶员及同车人员前往香坝镇接受询问调查。


经调查得知,该车长期从事广东往返思南客运运输,车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涉嫌非法营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执法人员将涉案车辆实施暂扣,驾驶员及同车人员已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实施隔离观察。现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三



2022年10月9日上午,德江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在合兴收费站出口处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贵D6xxxxx小型普通客车载有4名乘客。经调查,该车收费280元每人次,共计1120元人民币。车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行为,涉嫌非法营运。执法人员当场对驾驶员作出批评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对车辆实施暂扣。


案例四



2022年8月5日,石阡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在石阡五方国际路段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张某驾驶了一辆车牌号为贵A8xxx号牌大通小型普通客车,车上载有5人。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调查询问得知,从余庆到石阡,张某收取车上3名乘客每人15元车费。经核实,驾驶员张某没有《道路运输证》,其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构成非法营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温馨提

合法网约车需三证齐全,即司机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派车平台企业需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乘客朋友们在外出时可通过网络平台下单预约网约车,非法网约车司机身份复杂,未接受过从业资格培训,车辆也没有营运保险,一旦发生意外,合法权益将无法保证。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巡游出租车、网约车每日消毒不少于一次,驾驶员可自行消毒或者公司固定点消毒。司机须持有48小时核酸证明,全程接种疫苗。乘坐巡游出租车、网约车司乘双方需全程佩戴口罩。经营公司需对车辆消毒、司乘人员佩戴口罩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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